從1999年10月到2008年
我們相識至今
算算已過了將近9個年頭

記得
認識你時我22歲,而你26歲
那時網路交友剛盛行
我們在ICQ認識

第一個
你是我第一個認識的網友

第一次見面
你專程從香港飛到台北來見我
那晚我和朋友帶你去了陽明山,士林夜市
之後回飯店時
你還問我要不要上去坐坐
那時的我馬上回絕你
心裡想『第一次見面耶,怎麼可能單獨和你一起呢!』
後來跟你聊起這件事時,你居然回答我說『你想太多喔!只是要拿禮物給你就要趕你走啦!』

之後的幾次的見面
我都會帶著防狼噴霧器
心想"網友"耶
還是要保護自己一下
後來跟你聊這件事,你一樣回答我說『你還是想太多,我根本就不會想對你怎樣!』

慢慢的
我們決定在一起
在一起的日子是幾號我忘了!!
只記得現在我們只要說到第一次牽手的地方
依舊有爭議
我說淡水你說士林
哈哈哈
誰也都不妥協
堅持己見

就這樣
我們走了快九年
相隔兩地快九年

這九年當中
面臨分手2次
都是我去把你追回來

媽媽常常擔心我們相隔兩地的感情不持久
擔心你在外工作會有別的女人
擔心你對我不好

你都說
『是你把我騙去!是誰對誰不好!都是你在兇我!我很可憐耶!』


認識你就知道你是個工作狂
我的順位從來就不是第一
以前常常會跟你抱怨
你都說『我都自己打理自己,所以自己一個人習慣了!』

但是有了小麥後
發現你改變了
雖然
不是為了我改變
但是我還是開心的
因為我知道你是個重視家庭的好老公

我也會抱怨
『有了小麥後你就不愛我了』
你也會說
『不愛你怎麼會有小麥的出現』

常常我會問你
『有一天你會不會不要我了?』
你都會說
『為什麼我會不要你!』

我就是愛問常常問
而你就是不厭其煩的回答我

親愛的老公
至從有了小麥之後
我的重心開始分了一些給她
(不是一些,是很大一塊)

因為我發現
我已經不會在為你沒打電話來而生氣
找不到你而火大(除非太誇張)

但是
我依舊超級愛你
你在我心中
可還是佔了很大的位置唷!
(有比小麥少一點點啦!)

最後
要跟你說


老公
謝謝你


謝謝你也愛我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麥麻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33) 人氣()